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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2007年艺术类考试招生计划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黑河学院 2007-1-11 11:27:13

一、学校全称:黑河学院

二、学校地址:中国·黑龙江·黑河    邮编:164300

咨询电话:0456—8263746

学校网址:www.hhxyzsb.com (黑河学院招生信息网)

E_mail:

三、办学性质及层次: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参加报名。

五、报名办法及所需材料

    1、考生必须参加由黑河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详细填写“黑河学院艺术考试报名表”,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2、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需带本省艺术专业报考证、身份证。报名费:100元

六、报名地点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专业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228日—31

32

美术学

 

艺术设计

音乐学

音乐表演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31112

313

 

南通市招生办公室

12223

124

美术学

 

艺术设计

七、录取原则

    1、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并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文化考试规定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取得黑河学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合格的学生各专业可以兼报,采取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

    3、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和外语分数没有限制(可选语种:英语、俄语、日语);

    4、艺术类专业考生文、理兼报。

八、我校省外艺术类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1:5发放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在评卷后两周将合格证邮寄到考生手中,同时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试成绩。www.hhxyzsb.com

九、录取结果的公布:通过各省招生办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十、奖学金设置情况及贫困学生的资助办法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协助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等。

黑河学院 招生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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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黑河学院艺术类考试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方向

学制

山 东

河北

江苏

 

     

1

美术学

师范类

4

10

5

5

3500/

1、素描(头像默写)

 

2、色彩(静物默写)

2

 

 

4

10

10

2

7000/

 

4

10

10

2

7000/

3

艺术设计

电脑动画设计

4

6

3

5

7000/

环境艺术设计

4

15

3

8

7000/

视觉传达设计

4

15

10

6

7000/

装饰艺术设计

4

8

10

2

7000/

4

音乐学

师范类

4

12

3

 

3500/

1、视唱练耳2、专业主项

5

音乐表演

 

4

12

3

 

7000/

1、视唱练耳2、专业主项(自选歌曲一首)

 

4

7

3

 

7000/

1、视唱练耳2、专业主项(自选乐曲一首)

 

4

7

3

 

7000/

1、视唱练耳2、专业主项(自选一支成品舞)

 

4

8

5

 

7000/

1、视唱练耳2、专业主项(自选乐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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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规范(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美术、音乐专业招生考试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工作处及美术系、音乐系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美术、音乐专业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生考试过程的管理特别是考试方案、录取方案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二条  美术、音乐专业招生考试具体由学校招生工作处归口管理。其主要责任:制定招生考试的整体方案、招生计划的制定与执行、考试工作人员包括监考人员的评聘及管理、考试的宣传与组织、成绩的处理、专业合格证和成绩的发放、报名费的收支管理等。

第三条  美术系、音乐系协助招生工作处负责专业考试中的业务工作,其主要责任:招生计划的建议、考试内容及形式的确定、命题及试卷评阅的组织、平分标准的制定与组织实施等。

第四条  专业考试期间,由招生工作处选聘工作人员组成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成实施。

二、招生计划、生源范围、考点的设置

第五条  美术、音乐类专业招生计划由美术系、音乐系和招生工作处协商而定,从教育厅下达的本科计划中分解。

第六条  美术、音乐类专业招生的生源范围及美术、音乐类专业(或方向)在各生源省的招生人数由美术系、音乐系在前一年的10月份提出方案,由招生工作处制定生源计划。

三、报名及考试

第七条  报名程序:考生报名——交验有关报名证明(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填写《黑河学院美术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交表——核对、领取准考证。

第八条  考试程序:考生凭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生编组按顺序进场—考场工作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及题目—考生在试卷指定处填写名字名字及准考证号—考场监考教师核验考生准考证、姓名、考号—考生考场结束离场—工作人员收试卷,检查考生试卷姓名、考号--是否有改动痕迹,认真填写考场记载表,并将试卷卷角后装订---工作人员将考场记载表等考试物品与试卷一起交考场办公室。

四、工作人员与评委

第九条  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一律不能参加考试的组织和阅卷工作。对不服从考场安排、考试时违返考试纪律的教师,考场办公室有权取消其评委或工作人员资格,并视情节严重迫究其责任。考场工作人员及专业教师要遵守考试工作纪律,按时上下岗,要严格按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工作人员不行为阅卷教师传递有可能影响考试成绩的信息、物品等。

第十条  每门科目的的阅卷原则上由三名专业教师组成。三名评委原则上应为中级职称以上,且至少应有一人为副高职称以上。没评中级职称的年青教师参加评委工作至少应有一年参加美术专业考试务式工作的经历。

第十一条  命题人员原则上不参加专业考试的巡视工作;巡视工作的专业教师原则上不参加试卷评阅;参加外省考点专业考试组织工作的专业教师原则上不参加该考点的阅卷。

五、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第十二条  美术系、音乐系每年11月份组织专业教师认真讨论、制定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招生工作处通过网络等形式对外公布;

第十三条  美术系、音乐系每年1月上中旬组织专业教师制定和学习评分细则。

六、命题及试卷评阅

第十四条  由美术、音乐专业招生考试领导小组指定命题教师,每年出题若干,形成题库。考试前由美术专业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制作试卷。

第十五条  每门科目试卷评阅的基本程序:选进行分档,及格试卷每10分一档,不及格试卷分两档(40分分一档,39分发下一档);将试卷分档后全部摊开进行反复评阅、比较;三名教师进行打分,每份试卷在同档中相差不超过9分。

七、成绩处理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第十六条  阅卷教师分别用不同颜色的彩笔直接将分数打在试卷上。教师打分前对自己评分用笔进行登记,并对自己评分情况负责。评分中,需改动成绩时,教师本人必须签名。

第十七条  外省专业考试不分专业,美术考试科目统一为素描和色彩,总分200分,其中,素描100。色彩100分。音乐考试科目统一为专业主项和视听练耳,总分300分,其中专业主项200分,视听练耳各50分.考生同一科目的最终成绩为教师评分的平均成绩,两科总分为考生专业总成绩。

第十八条  原则上考试结束十五天后对外公布成绩,接受考生查询。公布方式为黑河学院招生信息网(www.hhxyzsb.com)和电话查询。成绩公布五天后,进行专业划线和发放专业合格证。对成绩上线的考生邮寄专业合格证,没上线的考生只寄成绩单。

第十九条  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原则上依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1:5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八、经费

第二十条  报名费标准由美术、音乐专业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商定。

第二十一条  制定《黑河学院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经费收支管理规定》。经费由招生工作处收取,按“依考养考、精俭节约”的原则支出,重大开支报美术、音乐专业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商定,开支情况须向领导小组汇报。

九、高考录取与资格审查

第二十二条  高考录取原则:文理兼收,外语不限分数,在文化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按总成绩)各省专业前五名只要文化过线,保证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美术系、音乐系按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十、纪律监察与保卫工作

第二十四条  考试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须遵守《黑河学院艺术专业考试监人员手则》。

第二十五条  考生进入专业考场,必须遵守《黑河学院艺术专业考试考场规则》。

第二十六条  监察措施: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派干部参与美术、音乐专业招生考试全过程.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责任人,在考试现场设立监督举报箱。

第二十七条  保卫措施:校内专业评考期间,由学校保卫处派保安维护现场程序.所有评委、工作人员一律凭证出入。评委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带考生及家长或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评卷现场。

黑河学院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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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阅卷评分标准

一、素描

(一)、卷面满分扣100分,具体如下:

1 造型准确,形象生动50分。

2空间感强,画面效果好15分。

3表现手法熟练,形成感强20分。

4构图合理15分。

(二)、试卷按水平高低分为四个等级

1、85—98分:造型准确,表现手法熟练,形象特征明显,形式感强,构图合理。

2、70—84分:造型较准确,形象刻划较为深入,表现手法较熟练,画面效果较好。

3、60—74分:造型较准确,表现手法不是很熟练,形式感不是很明显,形式明显概念化。

4、60分以下:造型准确,形式刻划不深放,构图不很合理,画面效果较差。

二、色彩

(一)、卷面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色调协调,画面明快40分。

2、刻划对象深入,主次分明30分。

3、表现手法熟练20分。

4、构图合理10分。

(二)、试卷按水平高低,分为四个等级

1、85—95分:对象刻画刻划深入,色调协调,表现手法熟练,构图合理。

2、70—84分:色调协调,刻划对象较为深入,表现手法较为熟练,构图合理。

3、60—74分:画面色调较为协调,形象刻画较为深入,表现手法相对熟练,构图较为合理。

4、60分以下:刻划对象不深入,画面色调不统一,表现手法不熟练,构图能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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